2016年9月19下午4:30,公司党委与科技处党支部邀请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经理樊婧副教授作了“两学一做”第三专题“讲道德,有品行”的专题讲座,详尽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讲座由公司党委书记李万中主持。
樊老师从两部党内法规颁布的背景、创新点、主要内容、适用对象等作了详尽阐释,强调法律是治国利器,党规是治党利器,重视党内法规建设是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之一。
首先,她重点解读了《准则》,介绍了其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间的关系,二者一正一反,相互配套使用,重在传递一个明确信号“立德向善、立规惩恶”,亮明了《准则》的五大创新点,展示了《准则》的主要内容即“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也是共产党员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体党员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应将“四个必须”、“四个支持”和“四个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名“明大得、守公德、严私德”的合格党员。
随后,她对《问责条例》作了解读,《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制化的现实需要。《问责条例》的内容是从问责实施主体、对象、情形、方式方法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地解读。
最后,李书记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通过聆听樊老师的讲座,大家收获颇丰,对《准则》以及《问责条例》有了深刻领会,再次向樊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在座的党员同志要以报告会为契机,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握理想信念“高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加强道德修养,做合格党员。
公司党委书记李万中主持报告会
樊婧老师在作报告